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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高新区“望岳人才计划”
发布日期:2021-11-16       

     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,搭建高新区层面人才培育和评价体系,集聚一批创业创新引领成效明显的产业领军人才,培育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,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环境,现就“望岳人才计划”,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       

一、总体思路       

      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,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,健全高新区人才培育和评价体 系。通过分产业、分行业、分领域实施“望岳人才计划”,聚焦重点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创业创新人才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,大力营造人人渴望成才、人人努力成才、人人皆可成才、人人尽展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,打造“望岳人才”品牌。让各类优秀人才引得进、留得住、用得好,以人才优势打造创新优势、产业优势、发展优势,为高新区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。      

 二、基本原则       

      根据高新区人才发展现状、产业发展需要、企业人才需求,按照“对标省市、梯次培育,集成政策、汇聚人才,产业人才、深度融合,各行各业、全面覆盖,人才计划、逐步实施”的原则,科学、合理推进人才计划实施。对标省市、梯次培育。“望岳人才计划”对标国家、省、市各级各类人才工程,为梯次培育国家级高层次人才、省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、市级“泰山英才”等,搭建高新区层面人才评价体系。形成自下而上梯次培育遴选结构,实现人才储备足、结构优、衔接好。集成政策、汇聚人才。“望岳人才计划”以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、标准范围、评选程序、支持政策等为参考,系统完善区级人才计划政策支撑体系,使高新区人才评价体系同各级政策有效衔接,发挥政策叠加效应。产业人才、深度融合。聚焦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,以突出市场导向、产业人才需求导向,强化人才、科技、产业融合发展,充分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突出人才以用为主理念,以人才链整合创新链、带动产业链,形成人才引领产业、产业集聚人才,产才融合良性互动发展格局。各行各业、全面覆盖。树立“大人才”观念,注重既评“领军高端”又重“基层草根”。在以引领产业发展各类高层次领军人才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、工匠型高技能人才评选基础上,确保把辖区内各系统、各行业、各领域优秀人才选拔储备起来,打造高新区人才“后备军”和“储备库”,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工程。人才计划、逐步实施。结合高新区现阶段各类别人才总量、人才结构和人才评价需求,合理确定“望岳人才计划”各项目内容、评审周期、选拔人数、管理期限、激励政策等。各单项人才项目均制定具体可行的选拔管理办法。确保“成熟一个、推出一个”,分阶段、分步骤逐步实施。       

三、望岳人才计划体系      

      “望岳人才计划”设立“领军人才攀登工程”、“拔尖人才筑基工程”两大人才工程体系。

       (一)领军人才攀登工程领军人才攀登工程(以下简称“攀登工程”),以招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(团队)带项目、技术、资金来高新区创业创新为目标,为高新区储备一批潜能突出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,为培育省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做好梯队培育。攀登工程设置2个子项目,分别为:创业领军人才攀登工程、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工程。1、创业领军人才攀登工程。重点招引集聚博士以上高学历、高层次创业人才(团队)在高新区创办企业,引领产业发展。每年通过举办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,或通过招才引智落地项目申报创业启动资金形式,予以选拔认定。选拔人数不设上限。创业领军人才在高新区创办企业期间,均在支持服务期内。2、创新领军人才攀登工程。重点支持区内各类用人主体引进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(团队),解决企业技术难题,提升产业发展水平。每年通过企业申报引才资金的形式予以认定。选拔人数不设上限。用人主体需为高新区“四上”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;或纳入高新区梯次培育企业目录;或获得各类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。用人主体引进高层次人才期间,均在支持服务期内。纳入“攀登工程”的人才,在高新区申报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人才,通过评审入选的,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综合扶持资金。入选市级“泰山英才”领军人才工程的,可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。鼓励用人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,依托各类社会力量引进人才,相关支持政策按照《泰安高新区鼓励用人主体、社会力量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》(泰高人才办字〔2020〕2 号)执行。       

       (二)拔尖人才筑基工程拔尖人才筑基工程(以下简称“筑基工程”),以培养选拔各领域、各行业本土专业技术人才、技能型实用人才为目标,为培育齐鲁系列人才、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技能大师等各类专技技能人才做好梯队培育。“筑基工程”设专业技术拔尖人才、首席技师、和谐使者、乡村之星、文化之星、金融之星、基层统计人才、基层名医等子项目。“筑基工程”各子项目每2年评选一届,支持服务期为4年,选拔人数结合高新区各类别人才总量、人才结构和人才选拔需求确定,动态调整。各子项目评选条件以市级以上相应人才工程评选条件为参考,由各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选拔管理办法。纳入“筑基工程”的人才,在支持服务期内给予每人每月500元人才津贴。获得市级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,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,按奖励额度给予1:1配套奖励。       

四、具体推进措施

       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“望岳人才计划”各子项目评选工作,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,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,负责每个评选年度组织评选认定、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,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财力状况等因素,对相应类别设置、入选比例、支持奖励标准等进行优化调整。财政财务管理部做好资金预算监督等工作。各主管部门根据选拔管理办法,负责受理申报、组织评审、考察确定、日常管理、绩效评估等工作。

       2、制定选拔办法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,制定具体选拔管理办法,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按选拔评审周期统一组织实施。“攀登工程”中,创业创新项目按现有评选办法,由人力资源管理部、科技创新部及高新发展集团等组织实施。“筑基工程”中,文化之星项目由综合管理部宣传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;专业技术拔尖人才、首席技师项目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实施;金融之星项目由财政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;基层统计人才项目由经济发展部组织实施;和谐使者、乡村之星、基层名医项目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。各职能部门对需要调整人才项目,或需要开辟新的人才项目的,按照“成熟一个,推出一个”的原则,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。

       3、规范评选程序。“望岳人才计划”各子项目统一选拔流程,按照“推荐、审查、评审、考察、公示、审批”的程序开展评选。各主管部门在制定具体选拔管理办法时,将评选程序作为管理办法必要组成部分,并在标准流程基础上完善相关要求,确保评选程序严谨细致可操作。领军人才攀登工程按照现有申报审核程序开展。

       4、强化激励保障。按照“高端人才、高度支持,特殊人才、特别对待,实用人才、实际评价”的标准,对在管理期内各类人才,优先推荐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工程。领军人才攀登工程支持资金按现有渠道兑现,拔尖人才筑基工程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兑现。对支持服务期内获得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,高新区给予的各类支持政策继续享受。对已获高新区及市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服务期满后,相应资格自动终止,不再享受有关支持政策。建立申报查重制度,避免同层级重复申报,管理期满后再次申报该类别区级人才计划的,必须以新业绩开展申报。

       5、开通“绿色通道”。对入选“望岳人才”计划的各类人才,建立人才服务“一卡通”,由“人才专员”对各项人才政策实行一站式、全程代办服务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才实际需求,定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,以问题为导向制定、优化有关人才政策。定期开展业务进修、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。建立人才健康查体、旅游及休假休养制度,切实提高人才政治待遇、经济待遇和各项保障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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